这句话是中国人创造出来的,而流传千百年后,这句话不但没有消失,反而人人能讲,可见这句话相当程度说中了中国人的心理,而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也认同这句话的道理。
这句话简而言之是:人不管彼此关系如何,一旦面对面,总会带有一些[情份],而不致做得太绝。
有一阵子我常接到一个童书推销员的电话,我一向厌恶推销员的死缠不舍,所以电话里的口气并不很好。我想,反正他只知道我名字,但没见过我的面,怕什么?有一天,这位推销员找上门来了,虽然他是不告而方,妨碍了我的工作,但我也不便把他轰出去,仍然和他交谈了一阵子。过了三个星期,他又来了,他的客气、谦虚反而让我不忍起来,和他谈了二十几分钟,虽然我没有买他的书,但却介绍了一个客户给他。
几年前,我因一件工作的处理有些疏失,主管大发雷霆,秘书告诉我,他甚至生气至拍桌子丢杯子,我在闻讯后立即赶去见他,他面犹有愠色,但看到我,慢慢的放松了下来,并招呼我坐,向我说明疏失之所在。事完之后我走出大门,秘书小姐小声地对我说:[我还以为你这下子惨了呢!]
我的经验其实就是[见面三分情],虽然我讨厌推销员,但也不至于当面给人难堪,同样,我的主管虽然对我的疏失很生气,但也不至于当面丢我茶杯。这到底是人性本就如此,还是中国数千年来儒家教育的结果?何者为是其实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,[见面三分情]已成为中国人普遍有的性格。
不过[见面三分情]还得建立在一个基础上——你和对方所处的地位至少要对等,也就是,你要尊重对方,对方才会有[三分情]产生。试想,推销员如果态度恶劣,我还会跟他谈二十分钟的话吗?我如果也寒着一张验去见我的主管,或是出言不逊,他还会平心静气地招呼我坐吗?其次,如果你有求于人,那么除了尊重之外,还要加上诚恳、谦虚,如果是做错了事去请罪,更要加一些[待罪]的态度和心情!